网站首页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/ 通知公告 / 正文

计算机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 2026-09-11      点击量: 

为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,根据《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宝文理院研字〔2025〕19号)文件精神和研究生院《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结合计算机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计算机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评范围
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、综合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(不含定向、委托培养等人事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)。

二、评定机构

由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任主任委员,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、研究生辅导员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(研究生秘书)、导师代表组成奖学金评定委员会,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、初步评审、汇总、报审等工作。

评审委员会成员:

主任委员:党委书记、院长

副主任委员: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

委员:研究生辅导员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(研究生秘书)、导师代表

三、奖励标准及评审程序

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。评审办法详见《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宝文理院研字〔2025〕19号)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按照“学生申报—导师推荐—学院初评公示—学校联评公示”的流程组织实施。

学院初评采取材料审核与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所有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,未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。学院初评结果公示期间,学院将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在学院范围内一并公示,接受师生监督。答辩具体时间、地点及要求由学院另行通知。

四、评定标准

评定实行综合量化赋分。研究生按课程学习成绩(含专业实习实践成绩,一年级研究生按入学考试成绩)20%,科研创新成果占60%,社会实践占10%,思想政治素质及日常行为表现占10%进行量化赋分。

综合量化计算办法如下:

A:课程学习成绩

课程学习成绩折算分=课程平均分×20%。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。(课程学习成绩含专业实习实践成绩,一年级研究生按入学考试成绩计算。)

B:科研创新成果

科研创新成果折算分=科研创新成果原始分值×60%。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。

科研创新成果赋分按附件1《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计算办法》执行

C:社会实践

社会实践折算分=社会实践得分×10%。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。

社会实践赋分按附件2《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实践、思想政治素质及日常行为表现赋分细则》执行。

D:思想政治素质及日常行为表现

思想政治素质及日常行为表现折算分=思想政治素质及日常行为表现得分×10%。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。
思想政治素质及日常行为表现赋分按附件2执行。

总分=A+B+C+D。

五、成果认定时间范围

成果认定时间:2025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(成果不能重复使用)。

六、推荐名额

计算机学院推荐名额为3名。

七、推荐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2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。
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。

5.全面发展,综合能力突出,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。

6.对学术型研究生,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;对专业学位研究生,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。

7.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:

1)处于休学期间。

2)未按规定时间注册者。

3)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。

4)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过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者。

八、工作进度安排

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相关时间节点安排进行。具体如下:

1.9月11日前,学院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。

2.9月11日9月16日,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并提供有效支撑材料。

3.9月179月18日,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参评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,并组织申请人进行答辩。

4.9月18日9月24日,评审结果及推荐人员申报材料、附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
5.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,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。

6.9月28日前,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。

7.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,涉及本人直系亲属的,应主动回避。

九、本实施办法由宝鸡文理学院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计算机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9月11




下一条:计算机学院毕业年级学生请假管理制度

关闭